政府求職諮詢及申訴管道
諮詢管道 2、臺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1、如有被詐欺或誤入色情行業之疑,應立即報警處理。 2、如買到生前契約、生前契約等產品或服務,消費者於發生消費爭議時可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第一次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申訴,或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當第二次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亦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任一階段未獲滿足時消費者均可逕行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案件處理程序流程圖) 3、若有涉及不公平競爭行為之不實廣告、家庭代工或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可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4、如遇不實徵才廣告,應蒐集人事時地物等證據資料,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不實廣告或揭示、收取保證金、扣留證件等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徵才廣告不實申訴管道。 5、如公司涉及違反徵才廣告不實時,請先下載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不實徵才廣告或求職陷阱案件申訴書後詳填相關資料。 6、並請就求職過程詳述說明並提供前往面試之廣告內容和面試時所簽訂之相關文件。 (1)如涉及買賣、補習等消費行為,請備妥雙方所簽訂之契約、收據或繳費證明等資料。 (2)如涉及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請備妥雙方簽訂之勞動契約書、薪資證明、刷到退等書面佐證。 ※以上若有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求職陷阱諮詢專線:(04)22289111轉35607。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