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也適用勞動基準法,工讀應留意五要勞動條件,以維護工讀權益!
打工【五要】規範
『要達基本工資』 暑期工讀生與正式員工相同,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3,100元,時薪不得低於150元。
『要打卡(出勤紀錄)』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要勞、健、就保』 如僱有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亦應於勞工到職當日替其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雇主即使只有僱用1位員工,雇主仍應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要勞退』 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提撥勞工薪資6%金額作為勞工退休金,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也不可以從薪資扣除。
『要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減工資)』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勞工局*